整治群租的宣传标语汇集五篇
群租房安全宣传标语
安全是我们永恒的旋律。下面是关于群租房安全宣传标语的内容,欢迎阅读!
1、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2、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3、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4、容忍危险等于作法自毙,谨慎行事才能安然无恙。
5、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6、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7、安居宝城我们是一家,管理出租屋不分你我他。
8、有危难急事,找消防战士。
9、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11、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12、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13、把租户当亲人,与业主交朋友。
14、搞好暂住人口登记工作,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作好准备。
15、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和抵御火灾能力。
16、万千产品堆成山,一星火源毁于旦。
17、加强消防工作,建设平安国电,构建和-谐社会。
18、严是生命的呼唤,松是**的开端。
19、爱家就要爱生命,重情更应重安全。
20、企业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1、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22、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23、共同做好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治安稳定服务。
24、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25、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26、出租屋主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出租屋消防安全负总责。
27、出租屋管理:合情、合理、合法、合形势;好管、好租、好住、好发展。
28、要想人财安,防火位居先。
29、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30、人人知防火,户户齐欢乐。
31、生命只有一次危险就在一时安全要记一世。
32、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33、消防进家园,平安到永远。
34、防火人人想,户户都安详。
35、远离火患,幸福平安。
36、固安全防线,解后顾之忧。
37、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38、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39、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40、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41、爱惜自己家园,驱逐火灾隐患。
42、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43、安全与幸福携手,文明与美丽同行。
44、爱惜家园,消除隐患,请支持和积极参与出租屋消防整治。
45、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46、消防时时在,安全传万代。
47、创业千日难,火烧一日光。
48、保障房屋安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请自行拆除违法改建“房中房”。
49、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5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51、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房地产安全的宣传标语
出则车水马龙尽享都市繁华入则深园静享享受阳光美宅,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房地产安全的宣传标语,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万科城市花园——新城市,新生活
2、中海锦苑——天天不一样的江景
3、盛泰房产——个性、生活、家
4、祥云居——悠悠书香河精雅东瑞园坐卧祥云居谈笑有鸿儒
5、南昌绿地——用心建筑生活以爱回报社会
6、保利地产——和谐生活,自然舒适
7、龙湖——善待你一生
8、华南碧桂园——华南碧桂园,每日的星级享受,华南碧桂园,离城不离市
9、维也纳森林别墅——真山、真水、真森林
10、佳地园——自然的浪漫主义生活
11、蓝光实业——用心建筑生活
12、上海城开——创造灿烂明天
13、首创——创新生活创造价值
14、中体奥林匹克——科学运动,健康生活
15、仁恒房地产——善待土地,用心造好房
16、宜家汤臣——下一站,宜家汤臣;汤逊湖畔,别墅大师
17、大湖之都——我的大湖我的`家
18、绿地香颂——蝶墅揽园境自成
19、香榭里花园——品位是底蕴的境界
20、新鸿基——以心建家
21、桃花园——创造新的生活方式
22、艺欣房产——回归自然生态
23、广州奥园——花园靓景单位
24、和记黄埔——优质生活由我创
25、中海——诚信卓越,精品永恒
26、景城名郡——象湖新标万人倾心耀世大盘
27、广州白云堡——山外青山楼外楼,白云仙境白云堡
28、中凯·蓝域——“心巢”给你一个“心”家
29、绿城——为城市创造美丽
30、莱茵南郡——一栋房子三百年
31、多层电梯湖景洋房——幸福源自健康家庭
32、金地——科学筑家
33、文华园——新一代都会家园,优之生活领航者
34、海虹景——个改变你世界观的城市文化住宅
35、合生创展——优质生活,完美体现
36、绿地——营造美好生活
37、五里河家园——都市景观,福地名宅
38、集智大厦——宜商、宜住、宜投资
39、三利和平湾——我家就在岸上住
40、东大地产——智慧之选
41、万豪国际——很国际,很豪宅
42、文轩阳光园——出则车水马龙尽享都市繁华入则深园静享享受阳光美宅
43、精品家园——阅读空气和阳光的色彩
44、银基银河园——五里河公园是我家
45、水榭尚都——好房不愁卖,只怕买不到
46、环际花园——健康需求环保住宅
47、天龙家园——中街起富贵天龙聚英杰
48、奥康家园——让好楼盘自己说话吧!
49、汉飞青年城——时尚空间,简约生活
50、万隆园——温馨生活轻松拥有
51、复地——以人为蓝图
52、南昌紫金城——从欧美搬来的一座城
53、在水一方——美丽水岸的健康家园
54、万科——建筑无限生活
55、香溢花城——去加州太远,到香溢花城
56、统建大江园——筑我所想,住我所爱;生活在此,理想在此
57、克来斯特国际花园——国际人文名宅
58、绿地海珀兰庭——征服世界的人在此被征服
59、凯兴花园——天天运动人人健康
60、富丽奥林园——健康生活领跑者
小群租房治理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炎热的夏季已过,为了营造出美好、舒适、宁静的生活环境,G项目服务处特此提示:
近年,“群租房”现象在本市愈演愈烈,不但埋下安全隐患,还经常引发邻里纠纷。针对这一现象,有关部门对出租房进行整治,对于“群租房”中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予以纠正。西城区现已开始全面整治“群租房”,要求出租楼房人均使用面积不能低于7平方米。为做好“群租房”整治工作,西城区房管局、工商分局等部门将联手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据了解,这是本市首次公开针对“群租屋”现象开展整治行动。
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在征求意见中曾规定出租房屋“楼房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再此通知各出租房屋业主、中介公司限期(20**年8月19日至20**年9月18日,为期一个月)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者,我司将上报给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谢谢您的合作!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G项目服务处
20**年*月*日
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和公安部发布了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下面是通知全文,希望大家喜欢!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重要性
201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6号)。各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积极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问题,对促进教育公平、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近几年,部分人员利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获取高考资格。这种“高考移民”投机行为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有关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引起有关省份群众和广大考生的不满。对此,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维护考生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高校考试招生环境。
二、落实综合治理“高考移民”的主要任务措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实施方案。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和审核,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学籍主管部门在高考报名前要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要科学合理制定中考报名政策,确保与本省(区、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和治理“高考移民”措施相衔接、相协调。
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严格户口迁移办理程序。要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实现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信息网上备案、流转和核验,防止随意更改迁移证件信息和迁入地“空降户”等问题发生。要加强跨省户口迁移监管,严格核查户口迁移事由是否正当合理,对其中拟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迁入高中阶段学校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拟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核实工作,最大程度防止“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的发生。要全面实行户籍管理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对在户口登记管理中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发生“高考移民”等违法违规落户问题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要按照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以及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对在校学生参加高考的报名资格、各学年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还需对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户口跨省迁移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证明材料、家长从业经历、相关证明文件和印章的真伪;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对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的考生,要协调考生流出地妥善解决高考报名问题。
高中阶段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如实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规范证明出具手续,健全出证岗位责任制,严格出证管理,有关实际就读证明要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负责。严禁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严禁虚假一年制中职招生,认真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
三、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地方、部门要严肃查处“高考移民”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高中阶段学校有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进行虚假跨省合作办学或虚假一年制中职招生等行为的,依据《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公办学校,要对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或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民办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可视情节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涉及非法颁发学历证书,学籍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造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学校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吊销办学许可。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证明材料造假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国家公职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于实施和参与“高考移民”活动的党员干部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教育、公安部门为主的专门机构,统筹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条件和办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完善综合治理“高考移民”的措施。在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的同时,也要认真做好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
各省(区、市)要加强宣传工作,尽早向社会发布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事项,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有关政策。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高考诚信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
教育部 公安部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