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警示标语精选50条
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是生命之本,只有让自己随时处在安全的环境中,才可使生命之花粲然绽放。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希望有所帮助!
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5、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对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安全装置、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限位开关、保护装置、报警及显示记录装置、电气防护、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自升式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罐、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电源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6、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结构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7、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式起重机载运人员。
8、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采取防碰撞安全措施。
9、作业中遇突发事故,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10、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老铁,咱混工地的,可不能少了这3个公众号!1~8月份合集来啦!
11、顶升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配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风力在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遇风力间歇性变大或变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监察,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安拆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7)塔式起重机自由端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8)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附着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9)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0)顶升完成后应测塔式起重机垂直度,各限位装置应重新检查调整。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起重设备,在作业的过程中容易发生设备垮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事故,其作业危险性大,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预防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使作业人员提前预知存在的事故易发高发风险点,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因此,采用便捷、高效、实用的安全培训教育手段和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机动机安全作业的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l、搬运工人如果姿势不正确,身体哪部分容易受伤?( ) A.颈部 B.腰部 C.小腿
2、当以滚动方式搬运重物时,工人应该注意下列哪一事项?( )
A.急救箱的位置 B.提高警觉,顾及自己和别人的安全 C.勒紧工作服的腰带
3、叉式起重机上除司机外应 ( )。 A.不载客 B.可载客最多2名 C.无限载客
4、叉式起重机行车时,货物应尽量处于( )。 A.较低的位置 B.较高的位置 C.较前的位置
5、厂内机动车装卸货物时,为保证安全,车与货垛的间距不小于多少米?( ) A.1米 B.2米 C 3米
6、在船舶工作台上工作,应注意工作台是否( )。 A.漆上合适的油漆 B.装有避雨具 C.装有合适的安全围栏
7、升降机的开门高度是( ) 米。 A.1.5 B.1.8 C.2.0
8、叉车载物在乎路上行走时,如果货物过高,阻碍司机视线,应 ( ) 。 A.倒行 B.向前慢行 C.探头外望向前行
9、叉车在运送货物时,机柱应( ) 。A.倾斜向机身 B.倾斜离机身 C.保持垂直
10、提取重物或搬运重机器时,应注意( )。 A.弯腰努力提取 B.用尽自己的力量搬运 C.姿势正确,与他人联手
11、运送物料的工作台的宽度至少为( )。 A.55厘米 B.60厘米 C.65厘米
12、在人力搬运中,国家规定女工及年龄在16-18岁的未成年男工,单人负重一般不超过( )千克。 A.25 B.50 C.80
13、厂内运输车装载货物时,装载货物的高度,不准超过( ) 。 (从地面算起) A.2米 B.3-5米 C.5-8米
14、汽车与滚动货物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 。 A.2米 B.3米 C.4米
l5、电瓶车在厂内的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 )。A.10千米 B.15千米 C.20千米
l6、厂内专用铁路正在进行装卸作业时,为什么无关人员不得在附近停留?( )
A.以免浪费人力资源 B.以免吊运的货物坠落伤人 C.保守商业秘密
17、下列场所哪个是电瓶车可以行驶的?( )
A.不能保证适当行驶的阻塞地方及狭窄的道路 B.照明不足的'场所 C.距离机床、管道和其他设备大于0.5米处
18、下列哪项不是导致叉车倾覆的因素?( )
A.空车快速行驶中转弯 B.在有防护装置的站台或车辆上作业 C.快速后退,失去控制方向或触及障碍物
19、厂内机动车出入车间大门的速度有何要求? ( ) A.不得超过3公里/4、时 B.保持常速 C.不得超过l0公里/小时
20、下列哪种情况电瓶车可以乘人?( ) A.装载的货物距离电瓶车底盘1米以上 B.在厂房外部 C.在厂房内部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30分)
l、车辆必须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力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必须由厂( )部门核发号牌和( ) ,牌证不得挪用、涂改、伪造。
2、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必须装有( )、拉手、拉杆等。车箱栏板高度不得低于( )米,车箱两侧栏间应有保险( ),车棚不得高于( )米。
3、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必须由具有( )公里或(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和( )部门核发( )的驾驶员驾驶。
4、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衡、( ),车厢侧板、( )要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 )、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 )、飞扬或滴漏车外。
5、叉车叉起重心高的货物时,货叉要( );下降时,应( );货物不准超高 米,不淮带人行驶;行驶时货叉离地应有( )毫米的高度,叉车与建筑物间应有500毫米的安全距离。
6、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 ),凡患有色盲、( )、耳聋、精神病、( )、 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该作业。
7、电瓶车在进入( )内部;装载( )、( )等危险的物品;装载的货物距电瓶车底 盘 米以上和满载的情况下严禁乘人。
8、叉车在叉物时,为防货物坠落伤人,( )不得靠近,特别是当货物提升时,其( ) 严禁 有人站立或通行。
9、通常情况下,在饮下( )毫升的酒后,人们的判断和动作协调性就会减弱,所以酒后驾车 极容易发生( )事故。
10、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 )的一侧指挥。在铁路平交道口、桥梁、隧道和危险地点( )倒车或调头。
11、为防止扭伤腰部,肩扛重物时最好有人( ),搭肩时应该稍( ),等重物上肩后直腰起步,不能( )。
12、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 );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 措施。
l3、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外装设( ),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在车厢一侧,向( )排气。
l4、多辆汽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车距应不小于( )米,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 ( )米,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 )米。
l5、车辆必须按当地公安部门或( )规定的时间接受( )。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按厂 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 )。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采油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采油厂各单位的高处作业活动。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生产单位职责
1、负责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和环境;
2、负责向施工单位明确和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点,界定施工作业区域;
3、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现场核查、书面审查和批准、延期、取消和关闭;
4、负责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施工单位职责
1、负责识别作业风险,根据作业内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负责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器材;
3、负责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教育,使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相关规定、要求;
4、根据风险识别,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相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作业申请人
1、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2、办理作业许可证;
3、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4、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5、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6、组织实施作业;
7、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作业批准人
1、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2、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批准和取消作业。
三、作业人员
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3、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作业监护人
1、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2、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暂停作业;
3、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章 高处作业分级
第七条 采油厂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一般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1、作业高度在2~5m(含2m、5m),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15m(含15m),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30m(含30m),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为四级高处作业。
二、具有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2、在GB/T4200-2008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条件下的高处作业;
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下表的规定: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
距离/m |
≤10 |
1.7 |
35 |
2.0 |
63—110 |
2.5 |
220 |
4.0 |
330 |
5.0 |
500 |
6.0 |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9、GB3869-1997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
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分为三级:
1、作业高度在2~5m(含2m、5m),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15m(含15m),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 m以上,为三级高处作业。
第四章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及管理
第八条 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同时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24)。
第九条 本单位内部频繁进行的高处作业(生产场所更换照明设施、大罐量油、缓冲罐顶、高架罐顶、锅炉、加热炉顶、抽油机、装油栈桥、槽车顶、修井架顶、塔器等日常检查、保养),如安全防护设施及附件完整,并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对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和控制,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 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应准备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坠落保护计划、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高处作业许可申请,生产单位负责人进行批准。
第十二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等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次数。
第十三条 如果在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也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未经申请人和批准人签字,不得延期。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十四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高处作业许可证应编号,编号由高处作业许可证批准人填写。
第一联及相关资料放置于工作现场;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第三联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第四联保留在批准人处。
第十五条 当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作业内容发生改变、高处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状态下等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高处作业许可证,并通知批准人。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完成后,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高处作业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关闭后交生产单位存档。高处作业许可证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第五章 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基本要求: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
1、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2、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3、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4、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
如果以上防护措施无法实施,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第十八条 消除坠落危害措施
1、在高处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
2、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
3、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坠落保护计划指南见附件25)。
4、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安全专业人员在项目规划初期,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
第十九条 坠落预防措施
1、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时,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2、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作业前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
4、高处作业尽可能的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5、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和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6、梯子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结构必须牢固。梯子踏步间距不得大于400mm;人字梯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
7、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防滑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
第二十条 坠落控制措施
1、作业前评估作业过程和坠落危害,合理选择使用坠落保护设备设施,包括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
2、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使用前应对防坠落装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完好(检查清单见附件26)。
3、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4、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5、吊绳应由专业人员指导安装和使用。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6、应根据作业性质和要求选用合适的安全带。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检查清单见附件27);使用时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法。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7、安全网在使用时应按GB5725-1997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每周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及时清除掉入安全网内的材料、构件和工用具。
第二十一条 其他安全要求
1、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和教育,熟知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4、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禁止在同一坠落面上进行上下立体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7、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装置、设施。
8、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9、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GB/T4200-2008的要求轮换作业。
10、严禁在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等排放口邻近区域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承租单位):
乙方(出租单位):
为保证施工现场塔吊的安全使用,满足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应设置专业的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塔吊进行现场监控。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基础施 工,并保证基础承载力满足塔机基础设计要求。
3、甲方负责安排固定的有上岗证的信号指挥工和挂钩工,并负责对 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负责对塔吊运转半径内有影响安全的`高压线采取有效的防护办法和警示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多台塔吊现场使用,应有预防互相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6、对乙方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甲方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有权利和责任予以制止。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塔吊租赁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明资料(通过年审),以及施工现场塔吊的单机技术资料,在场的塔吊必须通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验。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的安装、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
3、乙方负责塔吊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维修等工作,保障塔吊设备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
4、塔吊安装前,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塔机基础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塔吊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由乙方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塔吊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资料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
5、乙方的塔吊司机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的安全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并且要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服从甲方日常的生产安排管理,积极组织、参加甲方要求的安全生产活动,按时完成相关的内业资料和记录。
6、乙方每月要派专业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将月检记录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乙方的塔吊司机要经常对塔吊的结构 连接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
7、乙方负责对塔吊司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交甲方一份作为监督和存档的依据。
8、乙方对甲方使用的塔吊实行定向管理和服务,租赁站派专人负责维修。塔吊发生故障后,经甲方报修,维修责任人须在3小时内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限不超过24小时。
9、对上级部门和政府执法部门检查时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乙方必须认真组织落实。
10、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
11、由于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本协议自塔吊进场之日起生效,至塔吊全部退场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