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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瘦肉精标语合集80条

2023-10-18 22:39繁星中文网

严禁使用瘦肉精标语合集80条

整治方案范文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方案 篇1

  根据市创卫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区创卫工作的相关精神,针对我地区小餐饮店在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使整治工作有效进行,不断提升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落实小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成立十里铺街道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具体负责小餐饮店百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改造、规范一批能达标的小餐饮店,关停、清理一批无法达标的小餐饮店,提高小餐饮行业的整体卫生水平,使我地区的小餐饮行业达到创卫的标准要求。

  三、整治范围

  十里铺街道辖区内的所有小餐馆店。

  四、整治重点

  1、店容、店貌环境卫生以及“三防”设施健全情况。

  2、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坚决杜绝使用塑料碗膜的现象。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持有效健康证情况。

  4、超范围加工凉菜的情况。

  五、整治标准(见附件)

  六、工作进度

  小餐饮店百日整治活动从7月5日至9月2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7月5日至10日)

  要对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进行动员和整治标准培训,使小餐饮经营户了解整治标准,主动配合开展整治,为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完善卫生硬件设施(7月11日至8月15日)

  各科室及专项组根据各自工作范围按照标准要求,逐街、逐户对小餐饮店进行卫生硬件设施专项整治,督促小餐饮店完善操作间布局,增添卫生硬件设施。在整治过程中,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对创卫示范户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对无法整改达标或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小餐饮店要坚持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改造可以达标的经营户,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创卫标准进行整改达标,确保整治效果。

  第三阶段:规范卫生管理(8月16日至9月10日)

  各科室、各专项组在此阶段重点做好小餐饮店卫生管理的规范工作,督促小餐饮经营户落实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创卫档案资料,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至21日)

  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扬长避短,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加强巡回检查,避免反复回潮,巩固取得的整治成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迎接省上的创卫技术考核。

  七、工作要求

  1、各科室对这次整治工作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进度表,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限、数量和标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应付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2、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整治力度。要注重抓重点、抓难点。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树立示范街(店),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对餐具不消毒和使用塑料碗膜的,要予以重罚,自觉消毒,切实解决餐具不消毒这一老大难问题。同时,对那些阻碍创卫工作的顽固钉子户要下重拳,坚决取缔,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整治工作结束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于9月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街办创卫办公室。总结材料中要有整治工作新作法、新办法、新经验以及取得的整治结果。

整治方案 篇2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与落实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二、检查对象:工矿企业。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各有关行政村要加强指导企业自查工作。企业要根据排查表(见附表)内容逐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二)复查阶段: 4月15日—4月17日。由镇、村安监员,对全镇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相关企业。

  (三)整改阶段:企业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计划,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进行逐项整改,并要求于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本企业没有技术能力整改的要聘请专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行政村,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完善资料,强化建档。各企业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归类建档,便于检查,并将各类资料于4月20日前分别上报所属行政村及镇安监站。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 刘艳霞 各班教师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整治方案 篇4

  ____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____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根据市局安排,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月__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专项整治目标

  ____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三、全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双节”消费安全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_____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_____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__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__月__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__月__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_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____年_月_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____

整治方案 篇5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形成全镇上下农村环境卫生共建共创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快推进青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全方位、多形式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提高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努力打造文明、整洁、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使我镇城市形象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更加舒适。

  二、宣传重点

  1、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要求等。注重引导农民群众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理解和认清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2、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科学知识。普及垃圾分类处理、清洁能源、路边、屋边、水边绿化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操作方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维护环境卫生并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动态。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推进进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三、宣传方式

  1、各村要悬挂横幅、制作固定的宣传标语,发放《青溪镇区环境卫生保洁倡议书》,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村要通过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等。

  3、在各学校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4、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四、宣传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各村要及时提供有关线索、素材,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学校要全力组织学校、学生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并通过带动学生家长、左邻右舍了解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主动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发展,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多,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马路市场所暴露出来的道路堵塞、垃圾遍地、乱停乱放等环境脏乱差问题一直为群众所诟病,困扰着济阳执法大队,同志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何既解决好这些商贩的生存难题。今天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马路市场整治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马路市场整治方案一

  按照《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15〕30号)文件中明确“XXXX年完成所有国道马路市场和50%以上省道马路市场的取缔搬迁任务”的整治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马路市场管理,巩固和提升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20XX年在全市开展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点工作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马路市场整治效果,解决“无序、占道、管理缺失”的问题;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和集贸超市管理;彻底取缔国、省道马路市场;对其他农村小型赶集场按照“摆摊划线经营、交通有人维护、保洁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责任分解(略)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省道马路市场综合整治成果,20XX年对全市内27个国、省道的农村马路市场(其中XXXX县5个,湘乡市18个,韶山1个,雨湖区3个),分别按照“迁入就近市场、划出空地提供经营、划线定点经营、取缔现有马路市场”整治目标,逐一完成综合整治,确保无反弹。每个季度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继续将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人员,优先提供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条件。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点干部、村干部包点责任制,完善市场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要求。

  2、整合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农村马路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提高集聚效应,形成整治合力。

  3、完善制度,建立常态机制。按照马路市场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在继续坚持“月检查、季讲评、年总评”,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以及按月通报、按季讲评等方式的基础上,将每个季度检查考核排名覆盖至每个乡镇,具体考核办法参照《XXXX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潭商发〔2015〕44号)执行。

  马路市场整治方案二

  为进一步规范香雪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三创”大行动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整治马路市场,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执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马路市场整治,进一步解决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香雪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燕泉街道党工委书记廖永忠、燕泉街道办事处主任雷顾问,燕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组长,燕泉街道曾副主任、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徐副组长,街道城管办、综治办,香雪农贸市场负责人、工商所负责人、治安巡逻队、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香雪物业办公室,由燕泉执法大队陈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协调,香雪物业公司负责一切后勤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7日—23日)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和规划临时经营场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印发《整治通告》,向马路市场经营户、村民等分发告知书,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菜农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摊贩、菜农及其他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0XX年6月24日—30日)

  1、依法取缔食品加工城严重占路为市的行为,依法清除违法建设的雨棚、标牌、摊点等,引导所有商贩全部进入农贸市场交易;

  2、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者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通畅的行为;

  3、对于个体经营户实行划行归类经营,有序摆放,固定摊贩进入主体市场内经营;零担菜农需按规定区域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4、所有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的场所,严禁随意停放、严禁随意调头。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7月1日—15日)

  1、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取缔的马路市场区域,强化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整治后的反弹和回潮。

  2、针对前期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对确有需要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研究可行性方案。

  四、工作要求及行动工作分组职责

  1、参加整治各部门及当地居民要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抓好落实。

  2、按照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得无故推脱、迟到、缺席等。

  3、所有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各带队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4、宣传维稳组(17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街道驻社区干部(2人)、社区工作人员(8人)、综治办(4人)、治安巡逻队(5人)。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联合执法队实施整治工作;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整治行动组(58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城管办(6人)、执法队(50人)

  职 责:负责组织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工作。

  6、后勤保障组(10人)

  组 长:

  成 员:

  职 责:

电动车整治方案

  电动车整治方案一:

  近期来,中心城区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现象呈现反弹趋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给道路秩序、交通安全、客运市场、社会治安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电瓶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该类车辆行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努力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城区范围内不符合标准和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上牌目录》的电瓶车上道路行驶,三轮车、电瓶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三轮车、电瓶车交通通行规范有序;

  (二)从事非法客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市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等行为得到查处,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四)建立和健全城区三轮车、电瓶车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重点

  1、三轮车:包括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

  2、电瓶车:包括二轮电瓶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瓶汽车。

  (二)整治内容

  1、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2、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非法运营以及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3、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4、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这次整治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车辆生产销售企业、网点,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路面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的劝导教育。对依法收缴的非法装置要适时进行一次集中销毁活动,加强警示教育。

  2、强化路面整治。路面执法整治组根据三轮车、电瓶车的出行规律,按照“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要求,严密制订路面执勤勤务,迅速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其中9月份为集中整治月,确保每周不少于4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10月份开始开展每周1—2次的路面联合执法整治,每次参加人员公安交警4人,城管、交通运管各2人,执法车由市交警大队负责。整治中重点打击查处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客运行为。

  3、落实源头管控。源头督查管理组主动加强对三轮车、电瓶车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和无照经营活动,并依法采取封存、销毁等措施;要做好三轮车、电瓶车销售商店的排摸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无证营业的摊点、修理点的检查力度;结合路面检查信息,追查违法违规销售、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和管理。依法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教育引导。

  4、加强机制建设。一是要建立电瓶三轮车生产、销售环节日常监管制度。质监、工商部门要对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和单位进行定期巡查,对存在无照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家,及时查处一家。二是建立路面日常管理机制。整治行动结束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将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列入日常工作勤务,保持常态化的管理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防止电瓶三轮车非法客运等违法反弹和再度蔓延。三是建立日常联动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三轮车、电瓶车管理例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和分析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中心城区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指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共同参与。整治期间设立两个联合执法小组,第一组路面执法整治组,由市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第二组源头督查管理组,由市工商分局、市质监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规范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和运行;牵头制定路面执法整治勤务,会同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中心城区道路管理,查处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依法查处在整治行动中阻碍和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和运行,维护正常营运秩序;落实人员参与路面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客运行为;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做好维稳工作。

  市城管局:指导、协助规范环卫三轮车辆管理和运行;落实人员参与路面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

  市质监局:加强三轮车、电瓶车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做好市内生产、销售的三轮车、电瓶车源头检测,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市工商分局:加强三轮车、电瓶车销售单位、个体户的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经营活动,查处超越经营范围、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及全体参与整治人员要从维护正常的交通和客运秩序、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程、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整治期间,要按照综合勤务安排和职责分工,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路段、定效果的“五定”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部门与部门之间、各整治小组之间、不同部门参与整治人员之间要步调一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掌握路面动态,及时互通信息;要建立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整体推进整治行动。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整治期间,对涉及三轮车、电瓶车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统一处罚标准,依法从严处理,不得随意降格。对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的企业,由质监部门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依法作出处罚、封存、没收等相关措施。生产、销售企业无照经营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作出处罚。经查证实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一律按道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并及时移交派出所查处。

  (四)文明执勤,维护稳定。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必须带齐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启摄录设备。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行政,避免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要注意方法方式,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各单位要加强参加人员的自身安全教育,在路检、路查特别是夜间工作中,一定要随带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切忌盲目追赶、拦截、拉扯行驶中的车辆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要注意收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发现有集体上访、群众事件等重大事件发生苗头的,及时按级上报。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市交通运输、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交警大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数据。

  电动车整治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道安办关于细化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问题责任分工的通知》(闽岚综实道安办〔20**〕6号)文件精神,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县工商局决定从9月起开展全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管理、疏导为主、逐步推进、有效监管”为原则,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强电动车市场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减少交通隐患,为平潭地区交通秩序整治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车违法行为;

  2、查处电动车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

  3、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见附件一)进入流通领域的电动车的行为,查处经销“三无”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4、查处侵害、危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年9月10日-20日。各工商所要摸清本辖区从事电动车经营者的情况,包括有照经营、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生产、销售等情况,并逐一建立档案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9月21日-11月30日。各工商所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电动车、销售“三无”电动车等经营行为。一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要重新核审,责令变更销售电动自动车经营范围;二要集中开展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期不定期突击清查行动,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一律予以查扣封存,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法处罚。三要积极协调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清查整治力度,特别对无照经营电动车、销售“三无”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

  (三)巩固提高阶段:20**年**月1日-**月30日。各工商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展电动车整治“回头看”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适时开展巡查回访,巩固整治成效,坚决制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工商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薛文局长任组长,孙道发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场监管科、法制科、行政执法科、检查大队负责人及各工商所所长,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科,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等项工作。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所长要亲自抓,带头抓,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严格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文明执勤、依法行政,特别对本辖区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行为的,要及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要切实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严厉措施,绝不手软;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及时反馈,认真总结经验。各工商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如有遇到应急事情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内向县工商局领导报告,便于及时采取必要相应的措施。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及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要求各工商所于9月20日前上报《电动车摸排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工商所要每10天汇总上报整治工作情况,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于**月20日前通过OA网报送县工商局市场科。

精选整治方案范文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实现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1、整治的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2、整治的内容:

  (1)不准公车私用。禁止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

  (2)不准警车他用。禁止司法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警的同学、朋友、战友、老乡借用。

  (3)不准违规驾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不准有超速、闯红灯、逆行或在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等违规驾驶的行为;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公务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4)不准乱停乱放。严禁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定,在市区内不得将公车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

  (5)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全系统公务用车应当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0日以前)

  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聘用驾驶员)学习省厅制定的《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提高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自觉性。

  2、全面自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

  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找准自身的不足和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针对全系统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集中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26至11月30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责任制。

  四、具体要求

  1、组织领导。局成立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责任。各基层司法所主要负责人对本所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中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纠正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出将依纪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拒不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从重处理。

  3、强化督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个别抽查、重点督察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治方案 篇2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建筑工地内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进行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网站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 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 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整治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教体局部署要求,确定在全镇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临教函[20xx]3,11号文件、蒙教字[20xx]9号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目标,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镇小学党员干部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廉洁勤政,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为:全镇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存在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重点整治教师以在家、租房、利用学校资源等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办辅导班;与他人合作在外租房办辅导班、托管班;以亲属名义办辅导班‘托管班;在社会培训机构’他人举办的辅导班、托管中心等校外机构兼课。

  (二)学校或在职教师违规乱订教辅资料。重点整治学校在规定范围外统一征订或引发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书店与教师联合,由教师统一向学生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教师向

  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书目。

  (三)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重点整治教师直接伤害学生身体;讽刺、嘲笑、谩骂、威胁等侮辱学生人格;罚作业、罚劳动、放学不准回家等变相体罚行为。

  四、方法步骤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2月中旬开始,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处理、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2月28日)

  1、宣传发动。成立全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中心小学设立活动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全体教师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学习。以各村小为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认识到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是违规违纪行为,损害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形象,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而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并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每一名教师都要写出承诺书,表明在整改活动中的态度。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听取意见。以各村小为单位,结合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召开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采取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诉求,听取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心小学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公开举报电话(4558898),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办学行为逐一核实。

  2、自查自纠。各村小、幼儿园是整治活动的直接责任单位,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对照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乱订教辅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自查。针对整治重点,不藏不掖,敢于揭短亮丑,校长不护短,彻底托清学校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查摆问题。各村小引导组织教师摆问题、析原因,从细、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教师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如实亮明本人及亲属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中心小学将撰写学校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报教体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改处理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1、集中整改。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每位教师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人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每名教师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承诺本人及亲属不参与违规办学行为。

  2、责任追究。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明知故犯、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拔资格,认定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较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对主动改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主动退还违反规定收取的财物的,积极配合调查,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对顶风而上,拒不承认错误;提供虚假证据,推卸、转嫁责任,干扰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调查人的;违规办班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等情节较严重的,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村小校长、部门负责人,对开展自查不到位,督查中发现所属教师中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升资格,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提供场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3月—9月)

  1、全面总结。20xx年3月,中心小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与全镇教师签订责任书,保证不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此后,面上整治活动结束后,专人日常性工作,检查常年抓,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2、建章立制。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认真分析规范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规范办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统一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深入各村小帮助查找问题,并对各村小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二)明确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的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配合。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县教体局的要求,研究提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各村小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具体指导,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中心小学工会、教研室、德育处将监督检查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调查核实和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校委会、党支部依法依纪处理调查核实的违规教师。办公室、财务室依法依纪落实对违规教师的处理意见。

  (三)强化督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期间,加强对各村小、负责人和教师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负责人,对从教行为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1、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配档表

  附件1

  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乃昌

  副组长:李守江高克和公新华

  成 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李守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指导小组。

  督查指导小组:

  组长:李守江

  副组长:公新华

  成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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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核心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源头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合力运用科学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聚焦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在全县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管效能,落实整治措施;以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工作重点,对当前医疗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和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类别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各主要传播媒介、互联网、印刷品、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墙体、车体、公交站牌等公众视听媒介的医疗广告监测和巡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广告发布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

  2、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医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促进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3、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广告的监测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促进我县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落实对假借下乡、义诊、专家会诊、科普宣传、公益慈善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滥用“红十字”、“军队”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政府机关等类似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认真开展对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利用医药资讯专版、健康资讯节目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短片等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保持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案件查处并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

  三、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测效能,健全监督、查处一体化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要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广告案件交办、转办、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

  (二)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遵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审核、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擅自乱改核准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经查实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工商行政机关处理。各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工商行政机关开展医疗广告日常监管、专项整顿、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线索、案例。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无证行医、冒用医疗机构和盗用专家名义、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广告刊播行为,及时通报媒体广告存在的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问题,卫生部门与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密切协作,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从4月27日至5月10日,各医疗单位制定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检查整顿阶段

  从5月11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

  从8月11日至8月30日,对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将整顿结果向市卫生局报告,并接受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的联合抽查。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

  县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政府形象信誉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对违法的医疗广告予以警告和曝光。要加强广告案件监测和查处的配合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并严格督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经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加强联合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及联动积极性,形成联合执法、协作监管的氛围,增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服务平台。注重并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典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办案经验交流,协作监管机制的健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共同做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监管。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济河街道卫生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拟在全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我院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准确掌握风险隐患的数量、状况、影响等信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整治与防范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4.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5. 配电房、中央空调、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

  6. 医院送血车、及编内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7.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8. 消防检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9. 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及仓库、水电工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情况;

  10. 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二)深入持久开展血液安全工作

  1.临床用血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临床用血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3.实验室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4.差错事故的预防、登记及处理;

  5.化学试剂、不合格血液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

  按照区卫生局统一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标语、海报、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办公室、总务科要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源(点)和脆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

  (三)整改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均要指定人员负责。要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在短期完成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治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大运应急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予以追究责任。

  (二)认真抓好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是做好大运应急准备的前提和基础。各科室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提升工作效率。要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报送。各科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整治工作要贯彻核销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核对后加以签字。

  整治方案 篇6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有关科室: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督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企业概况:

  新密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米村镇于湾村,由原新密市于湾煤矿和米村镇于湾煤矿照20xx年5月资源整合办[20xx]10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密市资源整合的通知》中的要求整合而成,整合后企业名称为新密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位战业。

  资源整合后,我公司矿井用面积为0.2698km?,保有资源储量为201.4万吨,可采储量为107.1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5.1年。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6m?/h,最大涌水量32m?/h,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06m?/t日,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 m?/min,属低沼矿井,开采二1煤,煤层为粉末状,煤层自燃等级为III级,地质构造简单,无断层,水文地质条件属于中等。

  目前,井下各种安全设施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验收完毕,证件正在办理中。

  二、煤矿职业防治机构设置及职能: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矿成立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统管我矿井上下作业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具体如下:

  煤矿职业危害办公室:

  主任:位战业

  副主任:邢书亮、赵东升

  成员:张军亚、杨战朝、马超峰、刘新建

  职责:1、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

  2、井上下职工健康体检指导及联系健康检查机构;

  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在矿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6、按时发放劳动者防护设施;

  7、按时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培训;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井上下、各科室、各施工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把职业于职业性危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主要议事日程;

  2、公司环卫队是职业危害办公室的下属机构,具体负责井上卫生及粉尘管理,井下防尘队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及大巷的定期洒水、降尘、防尘工作;

  3、各科室及施工区队积极采用综合防尘、防毒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4、井下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中应预先设计好防尘措施;

  5、公司通风科定期对井下施工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进行测定,填写测尘报表、测定结果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并建立资料档案;

  6、公司对安排从事降尘作业的在职、离职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7、对检查出患有煤肺病或肺矽病的人员,安排其外出检查治疗或疗养;

  8、职业病诊断由矿防治危害办公室联系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组织进行;

  9、对已确认的职业病患者必须调离其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10、定期给职工发放防护用品,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四、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宣教、培训、告知和报告制度:

  1、利用矿班前会、黑板报、安全办公会议等宣讲职业病的危害,特别是井下粉尘、煤尘的危害,教育职工注意井下作业时使用防尘设施;

  2、利用矿会议室在每月1日、11日、21日的职工业务培训会议上,列出单独时间给职工进行防治职业病危害培训、重点培训,井下如何防尘、降尘、灭尘及个体防护工作;

  3、通风科对井下作业场所煤尘测尘后要告知在此场所作业的职工,使其知道自己所从事的作业的危害,并进行个体防护。

  五、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

  地点人数(单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

  一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二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三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装载硐室2防尘口罩喷雾、洒水

  11011采面28防尘口罩煤层注水、洒水

  11012掘面8防尘口罩煤层注水、洒水

  井底清煤3防尘口罩洒水

  井口放煤2防尘口罩喷雾

  煤厂捡碴3防尘口罩洒水

  六、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

  每月由法人代表位战业矿长牵头从财务科提取8万元现金用于井上下防尘设施的改换,改善及职工个体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并建立专门的财务台帐,用于职业危害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借用。

  七、粉尘及其它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

  煤矿的职业危害主要为井下采煤、运煤产生的粉尘、岩尘及机械、机器发出的噪声和产生的矿用水,它们都是污染环境及长期接触人员的有害本身,严重的还会引起煤肺病及肺矽病,主要危害因素如下:

  1、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振动、高温;

  2、化学性危害因素:煤尘、岩尘、矽尘等。

  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1、化学性有害因素:请新密市环保局对公司各个岗位每一年进行一次现场监测;

  2、物理性有害因素:由我公司通风科人员每半月下井用直读式粉尘测试议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测量;

  3、对危害因素监测取得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对超标的危害因素,提出改进和预防。

  八、职业危害控制措施的落实,特别是综合防尘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我矿已专门制定出台了综合防尘制度及管理和井下防尘土设施使用标准(见我公司综合防尘制度)。

  九、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情况:

  我矿已于8月23日至8月24日对井上下接触危害源的职工在新密市防疫站进行了体检,并为每个职工填写了职工体检表,诊断结果未发现职业病患者。

  十、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我公司距新密市不足5公里,未建立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但我公司已与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达成协议,并委托新密市防疫站定期对我公司职工进行体检、指导、填写健康档案卡。

  十一、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好经验:

  最好的做法为职工上岗离岗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再有就是做好个体防护,严格使用国家规定的井下降尘防护设施,井下工作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只有这样职工才会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十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建议上级领导严格要求煤矿井上下防尘设施要安装到位、使用到位、维护到位,给职工一个健康的身体。

  总之,我公司一定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井上下有害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切实、落实好井上下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改善井上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最大程度的还给职工一个健康的身体,还给大家一个蔚蓝的天空。

  整治方案 篇8

  根据***年我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和交叉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按照《XX银监分局关于报送银行案件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银监 [20xx]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全市案件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制定本方案。

  一、案件专项治理整改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有效地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强案件防范工作紧迫感和 责任感,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案件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降低信用社 经营风险,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推进信用社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二、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案件专项治理整改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XX任组长,XX监事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XXXXX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稽核部,成员由审计稽核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具体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XX年1月5日召开基层营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及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在全辖上下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了解本次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银监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布置专项治理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1月6日至1月12日各营业网点对照20xx年4月份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信用社自查和联社组织的检查以及省联 社XX办事处组织的各市(市区)交叉检查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已经整改的问题,重新进行梳理、整改,并将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说明 情况并制订整改计划。对需要完善的内控漏洞、容易出现问题的操作流程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完毕形成整改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案件专项治理整 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18日至27日,联社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各营业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检查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三)整改工作汇总分析阶段。20xx年1月31日,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营业单位整改工作检查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并上报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整改工作取得效果,明确需修改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防范各类案件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

  20xx年4月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信用社自查、联社检查以及XX办事处组织的案件专项治理交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主要涉及信贷管理部分、资产管理部分、会计管理部分和安全保卫部分等。

  五、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联社各职能部室和基层营业单位的互动作用,形成合力。基层网点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联社各部门要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督促检查,确保达到问题整改到位的目的,控制和杜绝案件隐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这次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联社将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基层整改和联社检查不力或故意隐瞒案件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方案提请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整治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整治取缔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据《河南省20xx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20xx年5月31日前,依法整治取缔全市现有的“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推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二、整治取缔类别、范围和标准

  (一)类别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具体整治取缔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版。

  (二)范围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

  6.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三)标准取消“小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三、整治取缔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各镇(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分工,20xx年3月15日前,对本辖区、本行业“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彻底澄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帐,确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报市攻坚办备案。整治行动中,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台账的“小散乱污”企业,一并进行整治取缔。

  (二)整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工信部门负责核查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小散乱污”企业(生产线),凡涉及国家20xx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20xx年5月31日前,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科工信委

  (三)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涉及工商、环保、质监、国土等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20xx年5月31日前,依法予以整治取缔。对涉及两个以上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市政府指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做好以下配合联合整治取缔工作。

  1.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营业执照,凡涉及无工商手续的污染企业,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工商局

  2.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环评手续,凡涉及无环保手续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污染企业,以及20xx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列入关停名单而未按要求关停的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环保局

  3.国土部门负责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用地合法性审查,凡涉及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污染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国土资源局

  4.质监部门负责核查各项“小散乱污”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手续,凡涉及没有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手续的污染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质监局

  (四)整治取缔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污染企业。对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违法违规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由当地政府牵头,环保、工商部门负责,20xx年5月31日前,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五)规范整治超范围生产经营污染企业。对虽有工商注册和其它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负责,从事审批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相关审批部门依法责令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并给予处罚。对自觉接受处罚且拆除超范围生产经营设施和清除原料产品的,经检查符合规定的,可恢复生产经营;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实施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工商局、市相关审批部门

  (六)严厉查处涉气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5月31日起,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有机化工、餐饮等行业VOCS治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由环保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其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关闭。凡要求停产整顿或停产治理的企业(项目),要查封其主要生产设施,停止生产用水和生产用电供给,经整改符合稳定达标排放要求的,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环保局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20xx年3月31日前,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黑加油站”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死灰复燃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拆除设施设备,严禁向其他地区转移,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其它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要求,由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局委负责整治取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各镇(街道)是“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并及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定期协商,加强指挥调度,把握工作进度,合力攻坚推进,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

  各镇(街道):负责制定本辖区整治取缔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治理任务。

  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监测,严厉打击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工信部门:重点做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核查取缔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营业执照,对关闭、取缔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已拆除的承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

  国土、住建、林业部门:依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毁林占地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并责令拆除搭建、恢复植被,做好依法整治取缔工作。

  安监部门:依法加强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监察,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或避免因整治取缔工作引发环境污染。

  电力部门:负责提供“小散乱污”企业电力用户清单,对取缔关闭的企业依法实施限电、断电等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电后私拉乱接。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整治工作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干扰整治取缔工作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纪检、监察部门:按要求对整治取缔行动进展缓慢、行动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侦查,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取缔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监管执法。各级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视政策和法律,蛮不讲理,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全面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整治前后的情况对比,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企业和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问效。市攻坚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会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治取缔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取缔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取缔工作。督导检查情况,计入对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日常考核中。

  (五)强化核查,严格验收标准。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取缔台账和“四个到位”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核查验收,对符合取缔标准的进行销号登记,对不符合标准的实施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公布整治取缔工作情况。

  (六)强化考评,严厉追责问责。市攻坚办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各地整治取缔工作核查情况和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督导核查整治取缔工作台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对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列入本次整治台账中的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目标考核。

  (七)建立台账,及时总结报告。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治取缔实施方案和分类整治台账于3月15日前,工作进展情况和《“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每月23日前报送市攻坚办。市攻坚办将在市主要媒体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八)建章立制,巩固取缔成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