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名言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总结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总结一:
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群众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20**]314号文件《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行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宣传工作,现将本次宣传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行的客户进行,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具体形式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责、风险自担”;
2、在营业厅大堂的显眼处设立非法集资宣传展台,拜访宣传折页,主要宣传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法律处罚等;
3、为吸引更多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我行员工在营业厅门口进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过往群众前来了解非法集资的知识,共派发近80份的宣传资料,并在现场详细地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案例,让群众更深刻地意识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
二、活动效果
为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我行在本次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派出3名员工参与,共派发80多份的宣传小册子,接受近30名群众的咨询,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进一步深化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员工合规安防教育,并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
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远离非法集资的思想基础。深化风险排查的同时,引导我支行员工加强自查自纠,从技术上、态度上、行动上切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总结二: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潘大冬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篇一: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篇二:
根据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面向全行干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方案
我行在参加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之后,专门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总行风险合规部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下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有序开展,积极宣传
各部门、分支行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所属员工召开了部门会议,对宣传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活动方案要求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全行员工学习方案中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及案例,进一步深入学习银监“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内容,切实提升我行员工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随后结合我行下发的“双十禁令”中关于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规定举行了考试,全行员工均参加此次考试,覆盖率达到100%。另外自8月份以来,我行在包括泰州、靖江、姜堰在内的5个营业网点、31家自助银行的LED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标语,每月进行更换,品牌管理中心负责拍摄各营业机构宣传活动的相关照片(详见附件)。领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折页发放至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摆放在显眼位置,并要求柜面人员、大堂经理提醒客户取阅学习。
三、总结经验,积累成果
经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全行干部员工都对非法集资活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对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在此次宣传活动中也受益匪浅,形成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经过学习之后也能够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以及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借贷活动,整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广大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简报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简报一: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开展2017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交行成华支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群策群力,结合支行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在2017年4-5月开展宣传活动。
根据支行的社区型特征,客户以社区储蓄、理财客户居多,我点重点宣传“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旨在提示客户不轻信社会上,虚假宣传高息高利投资产品,从而落入非法集资组织的圈套,特别针对中老年客户,不光向他们分发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资料,还面向他们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微沙龙、微讲堂,以客户经理和大堂经理作为主要宣讲人,从专业的角度,宣讲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以及如何判别是否是银行的正规理财产品等热点问题。
厂北路支行组建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小队”,由网点负责人和两名客户经理以及大堂经理组成。并结合庆祝五一劳动节以及五四青年节的活动,开展了相关的宣传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将教育活动融入节日的氛围,正可谓寓教于乐,有效地尽到了银行的社会责任,也成功的完成了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网点所既定的活动目标。
电子科大支行和电子科技大学建立了长期金融知识服务关系,在学校报账中心等处设置流动的金融知识宣传角,方便同学们随时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并将实时更新宣传资料。提示同学要注意识别非正规校园网贷平台广告漫天、同学推荐利息“低”、放款快、无担保等关键信息,防范非法校园贷,识别借贷正规途径,提高在校学生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意识,全面强化青年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不仅仅只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开展,更要将宣传的习惯、势头和成果带到日常经营的活动中,形成警钟长鸣,尽职尽责的良好防范意识,将非法集资的危害向社会公众宣传到位,每一个行员都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的战士,网点就能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前线堡垒!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简报二:
近日,为响应《江苏保监局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17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苏保监办发[2017]44号)的号召,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华夏保险淮安中支运营管理部召开“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专题会议。
本次会议由运营管理部邹树明同志主持。他表示,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要首先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对各部门、各营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针对社会公众、保险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结合典型案例实施精准宣传教育。
其次,做好营造氛围,丰富宣传形式,利用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公司95300客服电话发送短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同时依靠业务条线早夕会、内部培训等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自媒体,丰富宣传内容,在全公司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后,加强总结,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及时报送信息给主管单位,确保本次会议精神顺利落实。
通过对苏保监办发[2017]44号文的学习,全体参会人员深刻体会到了非法集资的危害及强化风险意识的.重要性。同时相关人员立刻进行宣传部署活动,对各营服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简报三:
6月9日上午,历下区司法局、历下区普法办联合区政法委、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在燕山普法主题公园开展了以“远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和宣传横幅等方式,对群众进行非法集资的定义、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预防非法集资的有效方法、相关法律规定等内容进行宣传;工作人员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册》、《社区居民常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讲解发生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
此次活动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600余份,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理解了非法集资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对非法集资行为有了更加形象、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一:
按照省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帮助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月初洛阳市启动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及驻洛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结合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
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基础上,该市把宣传月活动重点放在“营造声势,剖析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上,在市、县、乡(镇)三个层面分层次、同步组织宣传。活动期间,该市先后制定下发了《洛阳市2015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补充通知》以及《5月16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广场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了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二、善用媒体,广泛宣传。
宣传月期间,该市十分重视与市属媒体的合作,先后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刊发题为《非法集资花样多高额回报不可信》、《如果您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宣传文章两篇,登载公益广告6次,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剖析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在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在市内主流网站和论坛发布评论,置顶漫画和投资理财知识,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形”。此外,从5月下旬开始,该市以“远离非法集资、创建平安金融为主体”,邀请驻洛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报纸设立专版,连续、集中对该市打击非法集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措施进行宣传,介绍投资理财金融知识,充分发挥市属媒体对舆论的引导作用。
三、全员发动,营造声势。
一是安排各县(市、区)进入社区和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普及金融风险知识。5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8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30余台,制作悬挂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页70余万份。二是认真组织广场宣传。5月16日,市处非、公安、工商、住建、银监等部门以及部分银行机构共同参与,在牡丹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剖析典型案件,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和投资理财咨询。分管市领导到场参加活动,洛阳电视台、报社以及广播电台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同日,17个县(市、区)和全市37家银行机构分别在辖区广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下辖网点同步开展宣传。
四、多措并举,确保效果。
一是筹划推动处非业务培训工作。邀请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法律专家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县(市、区)处非工作人员、乡镇(办事处)以及社区同志授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一线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作用。二是利用“电梯卫士”新媒体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在投资类公司、担保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行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向广大群众提示风险。三是邀请法律人士、法学教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300余人于5月24日召开洛阳市“非法融资犯罪问题处置”法治论坛,就如何解决好非法集资问题、加快办案建言献策,广泛征询意见。活动的开展既有利于依法推动处置工作,也进一步统一思想,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认真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累计铲除、清理各类理财广告1500余个,没收传单8000余份,封堵网络不良信息**2条,收集、掌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2个,有效斩断了非法集资的传播途径。
通过宣传,该市群众受到了一次全面的金融风险知识洗礼,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全市处非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步,该市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做好全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根据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年哈尔滨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宾县综治办于20**年5月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月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宣传月期间,我县结合“5.18平安宾县集中宣传日”这一活动,集中宣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大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成立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部署。我县由县政府召集,各乡镇和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管理局、地税局、林业局、信访局等20多家单位参加此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部署了5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在18号集中宣传日当天在全县主要街道、各集贸市场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在县领导小组的框架下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效引导和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